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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几个问题说明》

来源: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08-05-15   人气:
各系(分院):
就业指导材料《关于200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几个问题说明》提供给你们,请结合本系(分院)实际情况,在毕业生返校、开展毕业教育期间,请将这些就业的相关问题再给毕业生强调一下。
 
一、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时间安排
6月12日至28日,学院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6月30日将就业方案报送浙江省教育厅;7月上旬报批《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证》,整理毕业生档案;7月15日起,给毕业生本人邮寄《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给报到单位(按就业报到证上左上角注明的单位)投递毕业生档案;8月1日至30日,毕业生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9月20日开始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指由于用人单位的变动需要重新办理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
二、对毕业生就业的要求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精神,毕业生要顾全大局,正确处理社会需要与个人志愿、事业发展与个人成长的关系,树立根据社会需要就业,到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建功立业的思想,弘扬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精神,要转变就业观念,调整择业心态,选择合理的就业途径,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长之路。毕业生要认真阅读由学院编印、下发的《2008就业指南》,熟悉相关就业政策、就业流程和规定要求。
(2)由于《就业协议书》的签约过程需要不少时间,毕业生要抓紧时间与用人单位签约,在6月底前向学院送交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聘、录用证明等)。毕业生自主创业,要提供工商部门证明;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要提供录用通知书;自由职业毕业生要办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专升本”考取的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这些毕业生可以将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附在空白《就业协议书》后面送交学院即可。上交这些材料的目的,是便于学院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工作。
(3)在离校前还无法上交各种就业证明材料的毕业生,都要写出书面报告,说明不签约或不就业的原因,无特殊理由不签约或不就业的毕业生,以后在就业派遣、改派等问题上可能遇到的困难,毕业生要认真对待。
(4)毕业生一般不要申请留校待就业,因为将户口、档案留在学校,会给自己今后造成诸如考公务员、升学、政审、晋级、考证、开具证明等手续办理的不方便和困难,再说留在学院的户口和档案在两年内也要迁出学校的。毕业生如果想在杭州落户,就要趁现在是应届毕业生的机会,先将档案、户口进入杭州市区,以后再想进杭州市区落户条件会更加苛刻。个别专业、少数同学确有特殊原因(如已有意向单位,目前暂不能签约,估计7、8月份能成功签约的),可以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但必须先附上用人单位录用证明或应聘证明(单位盖章),由系(分院)签署意见后送交学院“招就中心”审批,被批准的毕业生方为留校待就业毕业生,其档案和户口暂时由学校保留两年。
三、毕业生档案转移
1、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和投递登记。由系(分院)负责办理。毕业生档案材料内容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成绩册、毕业生体检表、毕业生奖惩材料、党团材料、《就业报到证》副本等,这些材料审核无误后(不要“张冠李戴”),统一放入毕业生档案袋中。并按照《就业报到证》左上角的报到单位填写档案转移单,做好档案去向的登记工作(便于今后查找)。上述工作完成后,将需要邮寄的档案统一送交学院“招就中心”,由学院“招就中心”清点后以机要件形式邮寄。
2、毕业生档案去向。学院于7月15日起给报到单位投递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档案去向可以看《就业报到证》左上角的报到单位,报到单位在哪里,毕业生档案就投递到哪里。具体去向:对于落实在省部级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学院将其档案直接投递到省部级用人单位;对于落实在市县级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学院将其档案直接投递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代理机构;对于考取“专升本”的毕业生,学院将其档案直接投递到录取院校的招生主管部门;对于签约不完整,即已落实用人单位但未办理好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盖章手续或未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学院将其档案直接转到该生的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对于留校待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各系(分院)统一保管。
四、《就业报到证》
1、《就业报到证》的用途。(1)去报到单位报到的凭证;(2)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证明;(3)人事关系的证明;(4)办理落户手续,享受大学毕业生工作待遇的依据。此证很重要。
2、《就业报到证》签发和邮寄。由浙江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签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印章为浙江省教育厅),签发时间为7月上旬。学院从7月15日起将《就业报到证》的正本(蓝色)邮寄给毕业生本人(挂号信),《就业报到证》的副本(白色)放在毕业生档案袋内。如果毕业生未收到《就业报到证》,要及时(8月1日起)与学院“招就中心”联系,便于通过邮局查找。对于留校待就业和考取“专升本”的毕业生,学院暂时不办理《就业报到证》。
五、《户口迁移证》
1、毕业生户口迁移。由学院保卫处负责,根据《就业报到证》到良渚派出所统一迁移毕业生户口,迁移时间为7月上旬,学院从7月15日起随同《就业报到证》正本邮寄给毕业生本人(挂号信)。对于留校待就业毕业生,学院暂不迁移其户口。对于考取“专升本”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户口迁往录取院校。
2、《户口迁移证》的使用及注意事项。毕业生收到户口迁移证后,要仔细校对,不要污损、涂改,否则作废。此证也很重要,是学生毕业时从学院所在地派出所迁出的证明,不管毕业生在哪里,都要按规定时间把户口落下来。人、户、档三者最好不要分离,落户、档案托管在工作地对自己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更有利,即使以后工作地变动,迁移户口、转移档案也是很方便,不要有思想顾虑。
六、《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补办手续
毕业生收到《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要按规定时间去办理好报到和落户手续,千万不要将“两证”放在自己口袋里,避免遗失或成为“黑市户口”。《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遗失,毕业生要先去遗失证件的所在地自行办理登报挂失手续,凭登报的收据和以下材料来学院开具补办证明:(1)补办“两证”的申请报告;(2)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落户地派出所出具未报到和未落户的相关证明材料。《就业报到证》可以在本人的档案中调用副本。
七、报到和落户
毕业生收到《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后,要按照《就业报到证》上规定的报到期限(8月1日至30日)及时去办理报到、落户手续,不要超过报到、落户期限,不要将户口放在自己口袋里,成为“黑市户口”,否则,给自己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带来不便。毕业生先要到《就业报到证》上规定的报到单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去报到,然后再去用人单位报到工作。具体说明:如果落实在省部级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如果落实在市县级用人单位的毕业生要先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然后再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毕业生已落实了用人单位、但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未盖章(指签约不完整)的毕业生,要回到生源地的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先去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再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留校待就业毕业生暂时不需要办理报到、落户手续;“专升本”毕业生直接按《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报到时间去录取院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应届高校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和《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报到单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八、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杭落户”须知
(一)办事流程。1、毕业生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2、《就业协议书》应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鉴证盖章。用人单位是省人才交流中心或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或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签署,如果不是人事代理单位,可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或持用人单位出具的《人事代理委托书》,由省人才交流中心或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对就业协议书签署意见、盖章;3、毕业生持鉴证后的《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职能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4、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后,用人单位应及时与毕业生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办理劳动(聘用)合同鉴证,并按规定为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5、办理报到落户。从每年度7月底开始,毕业生可通过浙江人才交流中心或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确认到达后,持相关材料及时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或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二)办理报到落户所需的材料。①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还清助学贷款等原因暂时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应出具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校证明);②与在杭单位签订的并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③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为毕业生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④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⑤一张一寸照片。
落户在杭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或亲戚家需提供的材料: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到单位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落户亲戚家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亲戚家的户口本和同意落户证明,到亲戚家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九、改派
改派适用对象:(1)申请留校待就业或被派遣回生源地,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2)原已落实用人单位,后因特殊情况落实了另一家用人单位,需要重新开具《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
需改派的毕业生要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生改派申请报告;(2)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征》;(3)原用人单位终止就业协议证明材料;(4)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证明材料和接收单位所在地人事局同意调配证明材料。留校待就业毕业生只提供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即可。
受理毕业生改派的时间:自毕业当年9月20日开始,截止到第二年的6月30日,留校待就业毕业生截止到第三年的6月30日。如果原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都是市县级单位,改派手续可以直接到“两地人事局”办理,即到原接收单位和新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办理;如果原接收单位或新接收单位有一方是省部级单位,另一方是市县级单位,一律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办理。留校待就业毕业生先来学院办理。
十、毕业体检和离校手续
所有毕业生都要进行由学校统一安排的毕业体检,未体检的毕业生,也要自行去杭州市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送交系(分院)。因为毕业生档案中必须要有毕业生体检表,这是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和组建档案所要求的。
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应向学院结清有关费用、归还所借用具,并完成《毕业教育工作日程安排》所规定的各项事项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各毕业班统一到所在系(分院)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按照离校手续单上规定的部门集中到相关部门签章,其他部门办理完毕后,最后统一集中到学生处办理。
十一、信封通讯地址填写要求
《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都是邮寄给毕业生本人的(此“两证”非常重要),所有毕业生在离校之前都要在信封上认真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要详细,字迹要清楚,务必确保毕业生本人能亲自收到,如不是毕业生本人收的,在信封上也必须写明××同志转××毕业生收,同时在信封“贴邮票”处写上自己的班级和学号。所有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要向系(分院)、班主任处留好详细通讯地址(包括电话),便利学校与毕业生保持联系,更好地做好就业派遣和跟踪调查等工作。
 
毕业生在就业中还有其他疑难问题,随时可以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毕业生在离校后遇到的就业问题,可以来电咨询,需要学院办理就业手续的,欢迎来校办理。暑假期间,每周星期一、二、四,学院就业工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校值班,专门接待毕业生,办理毕业生的就业手续,其它时间不予办理,请谅解。
学院就业工作联系电话:“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88481880,保卫处(户口问题)88481903,路桥系88481872,汽车系88481793,海运学院88481886,机电系88481865,管理信息系88481781。学院就业网:www.zjvtit.edu.cn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200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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