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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和实习期有什么区别?

来源: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时间:2006-03-07   人气:
    您好!我是2003年毕业的一名大学本科生。毕业时我与一家国有企业签约了就业协议,年限是3年。后来到了单位后,又签了劳动合同,年限是2年。单位实习期是一年,一年以后才能转正。我看到《劳动法》上规定试用期最多为6个月。我不知道试用期和实习期有什么区别?单位算不算违法呢?我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我现在想离开公司去别的公司,我该怎么做?因为合同没到期,而违约金又太多,我根本负担不起。如果我直接离开公司,不要档案,可不可以呢?



    石勇律师答复如下:



    那就看你从事的职业,法规是否有实习的要求。如有要求,就会约定有实习期的问题。我认为,如法规没有实习期的要求,企业不能自行确定实习期,或实习期与试用期是等同的,期限不能超出六个月。你与单位有劳动合同,你在试用期内,有权决定离开。如在合同期内,你违约解除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金超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就可能过高,你可要求调低。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无权扣留劳动者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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